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强化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国安 刘安志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刘 超 杜 华 余西云 郑 威 胡 浩 徐芳琳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综合考核录取相关工作。组织各专业和研究方向的综合考核小组具体实施相关考核工作,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及初录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作出解释及处理。
三、招生计划
2024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47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39人,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7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人。
四、确定候选人
(一)外语水平合格认定
1、普通类考生(非专项计划)免试审核通过考生;
2、普通类考生(非专项计划)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分数达到45分及以上;
3、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学校统一划线。
(二)确定候选人
考生候选人资格考核主要以考生的报名信息、提交材料为依据(如发现材料不实等虚假内容,取消考生报名及录取资格),对考生教育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在同一招生导师的报名考生中进行排名,结合导师提名意见,从高到低遴选,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综合考核环节。
候选人名单见附件一。
五、综合考核
(一)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4月28日下午14:00
2、地点:武汉大学振华楼历史学院
3、流程:线上缴费——报到(含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4、资格审核阶段,进入候选人名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1)《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鉴定调查表》(附件二);
(2)《考生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附件三);
(3)身份证;
(4)学籍证明材料:
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
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
同等学力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相关论文及获奖证明等;
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学院将对考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核验,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入学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5、综合考核缴费:按学校规定收取综合考核费180元;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还需收取加试费100元/门。
(二)综合考核
1、具体安排
时间:2024年4月29日
地点:武汉大学振华楼历史学院
各小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将在学院综合考核工作群(QQ群号:855387470,请进入我院博士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的考生备注“报考导师-姓名”申请进群)发布。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不按时参加综合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2、考核内容、形式及成绩计算方法
详见《历史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网址:/info/1053/28261.htm)。
六、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鉴定
1、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鉴定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3、培养单位在综合考核时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交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初录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七、调剂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统筹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
(二)学院内调剂
因内部专业或导师生源不平衡,在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余额,可根据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本单位内部调剂,且优先接收已列为候选人考生。考生调剂申请须经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填写《武汉大学培养单位内调剂信息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备案。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信息公开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将按学校的统一要求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将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雷速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雷速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电话:027-68753810;邮箱:hzj227@whu.edu.cn。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博士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54920。
附件一:雷速体育【中国】有限公司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xlsx
附件二: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鉴定调查表.docx
雷速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